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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胜村关于婚姻法知识讲座

作者:沱江镇 来源:沱江镇 关注: 时间:2020-07-10 10:17
1、《婚姻法》规定应当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1)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借婚姻索取财物;
(3)重婚;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家庭暴力;
(6)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3、 婚姻法的“四个禁止”
(1)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禁止重婚。
(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五项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5)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5、在哪种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6、《婚姻法》对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的受害人的救助是如何规定的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农村妇女离婚或丧偶后留在男方村中居住是否享有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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