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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胜村关于农村法制讲座稿件

作者:沱江镇 来源:沱江镇 关注: 时间:2020-07-10 10:16
农村法制讲座讲稿

土地流转纠纷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
(1)协商:是由发生争议的土地承包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解决承包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承包纠纷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2)调解:是指土地承包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讲理劝说,分清是非,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这也是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
(3)仲裁:是指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的事项交给仲裁机构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后,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从而解决双方的争议。
(4)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也不愿进行仲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街道)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镇或者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相关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土地也在被不断的征用,为此,我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1、什么叫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
2、土地征用有哪些特征?
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
(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
(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
(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
3、国家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臵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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