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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简章

作者:凤凰党建网 来源:凤凰党建网 关注: 时间:2019-11-01 16:52

    为进一步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以及《湘西自治州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要求,县委将组织实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人员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比选,共选拔“三方面人员”和选调生17名。凡本县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社区)符合选拔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同时应符合职位要求的标准和条件。具体职位设置和标准要求详见如下职位表:

职位名称

选拔数量

选拔范围

年龄要求

资格条件

备注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

1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45周岁以下

任村(社区)“两委”正职连续满6年或特别优秀、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不在试用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二)

1

大学生村官

——

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过村“两委”成员、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目前在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不在试用期的在编在岗人员。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三)

14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45周岁以下

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现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含乡镇事业站所以及担任相应层次岗位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对应资格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四)

1

选调生

35周岁以下

在选调生岗位基层服务满两年。

 

注:以上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0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一)近五年所负责的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三)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四)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五)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六)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在《凤凰县政府门户网》、《凤凰党建网》下载《凤凰县“三方面人员”及选调生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审批表》(双面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成后,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申请,不受理函报、电话报名、网上报名以及委托报名等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比选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

2.报名地点:到本人所在单位组织、政工人事部门报名(乡镇、村(社区)人员在本乡镇组织委员处,县直人员在本单位政工人事股)。

3.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任职文件、任职经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5张。

    (二)资格初审及组织推荐。由乡镇党委或相关单位党组织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列入推荐名单,在《报名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后,于2019年11月11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

    (三)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编制、人社、民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对乡镇和有关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审查通过的列入参加比选人员名单,报州委组织部。

三、公开比选

    公开比选采取“综合素质测试+实绩考核”的方式进行,突出实干实践实绩,公开比选人数与比选职位比例设定不低于1:3。

综合素质测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30%。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州委组织部决定后另行通知。

实绩考核由县公开比选办统一组织进行,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参加比选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所负责或所从事工作的业绩等按一定权重量化为实绩考核成绩,个人或个人所负责、所从事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救灾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相应增加权重分值。村(社区)党组书记同时考核群众满意度。实绩考核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70%。

四、组织考察。县公开比选办根据综合素质测试和实绩考核成绩,按规定比例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组织体检。县公开比选办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考察人选,按比选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体检结束后,县委组织部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经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同意后,报州委组织部审查。

六、县委决定。州委组织部对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审查同意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提名(拟任)人选。提名(拟任)人选原则上安排到所在或曾经工作过的乡镇工作,所在或曾经工作过的乡镇人选较多、没有空缺职数的,由县委统筹安排。

七、任前公示。县委组织部对提名(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选举和任职。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由县委行文任职;确定的提名人选,由乡镇党委结合乡镇党代会年会和人代会按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对此次公开比选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九、其他事项

    (一)严格服务年限。对经县委研究任命和选举当选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一律从严掌握,并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中央和省委另有政策安排的,按有关政策执行。经比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在脱贫攻坚期内应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把主要精力用在村上。

    (二)注重基层历练。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选调生未按规定到村任职的,同时安排到村任职。

    (三)公务员登记。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从“三方面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解释。

咨询地址:中共凤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咨询电话:0743-3221335;

附件:

附件1:《报名审批表》
附件2:《实绩考核评分表》

凤凰县从“三方面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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