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凤凰县委组织部获悉,今年以来,该县实施“干部‘退回’,驻村扶贫干部召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主干清退”三项机制,倒逼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该县针对不服从组织管理和安排,工作极不负责、出现较大问题,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恶劣影响,单位民主评议不合格等4种情形的干部实施“退回”,被“退回”的干部需脱产学习培训2个月,参加执勤服务4个月,到乡镇跟班学习6个月,经相关部门考核后再行分配。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情况,则实施召回制,凡被召回的驻村干部需参加学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重新分配。针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履职不力的,则按相关程序予以撤换或免职。对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不负责、群众满意度低的大学生村主干,由乡镇党委组织培训、教育;如仍不能胜任农村工作,则由组织部门予以清退,免去所任职务,取消其相应待遇。
目前,该县已“退回”干部1名,清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12名、大学生村主干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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