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凤凰县财政局获悉,该县首次将乡镇妇联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基层妇联“无钱办事”的尴尬境地。
据了解,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州委组织部及省、州妇联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凤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听取县妇联工作意见,按照“确保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且不少于2万元”的要求,首次将17个乡镇妇联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4万元。该县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乡镇妇联专项工作经费的监督与管理,明确各乡镇妇联仅用于会议、妇女培训、救助帮扶、主题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确保专款专用、用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