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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凰县纪律检查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腊尔山镇 来源:腊尔山镇 关注: 时间:2017-10-16 11:19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中央、省、州在县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个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发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队乡镇纪委和县直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县委和州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厅、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局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和指导中央、省、州在县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整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县直局级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置中共凤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机关与凤凰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纪委、州监察局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县政府和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        2016年我委根据县编办核定,包括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内设职能室16个,均为副局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下设二级单位凤凰县电教中心;核定编制44个,其中:行政编制32个、事业编制10个、工勤编制2个。年未实有43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中共凤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表格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总收入决算11190555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95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08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325元、住房保障支出285554元、城乡社区支出1714040元。比上年增加主要是纪委办案点建设支出和“雁过拔毛”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2、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支出决算总计11190555元。其中:①基本支出5033801元,主要包括a、工资福利支出3793231.10元,其中:基本工资1329749元、津补贴967785元、奖金246435元、社会保障缴费672746元、统发绩效173298元(非统发绩效30%部分6112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3218.1元(县直和乡镇纪检员津贴、值班加班补助);b、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1936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8601元、抚恤费17765元、住房公积金285554元、遗属费51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200元;c、商品和服务支出642349.9元,其中:办公费549823.20元、邮电费3980元、差旅费678元、维修(护)费1080元、劳务费8400元、工会经费54297.70元、福利费26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51元;②项目支出44427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a、工资福利支出556452.90元(村、社区、居委会纪检员工资等);b、商品和服务支出2776324.10元,包括:办公费922482.7元、印刷费167588元、电费53127元、邮电费200499.2元、差旅费562481.5元、维修(护)费4092元、租赁费1200元、会议费9094元、培训费175825.7元、公务接待费433432元、工会经费26751元、福利费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788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43元;c、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776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776元(省文明奖及医疗铺底金等);d、其他资本性支出514161元,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191447元、基础设施建设222714元。
3、本年结转情况
本年结转1714040元,其中项目结转19144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1522593元。
4、“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实行上限控制原则要求。2016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数63222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3432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98788元。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836780元,节约“三公”经费支出约20456元,节约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5、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政府采购558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00元,其中:电脑15000元、打印机1800元。
6、往来款项情况
    其他应收款1236000元,其中:纪委办案点建设预借工程款1200000元、干部预借款36000元;其他应付款1666961元,主要组成是向县城建投预借办案点建设资金1500000元。
(二)部门决算分析。
我委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决算相关要求按时按质编制、送审、批复、公开本部门决算,但是在编制时存在重数据编制、轻财务分析的现象,对决算报表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科学利用不够。
(三)改进措施。
在下一年度,将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执行部门预算中,合理合规安排相关支出,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按照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编制决算,加强报表分析,促进财务数据在单位管理中的应用。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州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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