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
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这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
“这五年,我们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赵英民说。
赵英民表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越来越多地方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机遇和重要抓手,努力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之路。
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顺利,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通过大力整顿散乱污企业,为环境守法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的机制。
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
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
赵英民介绍,“十三五”期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水、气、土、固废等领域环境管理需求,积极地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步伐。
赵英民表示,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6项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制修订工作先后完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当中。长江保护法,正在全国人大审议。
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完成制修订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51项,包括4项环境质量标准、3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写入了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初见成效,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7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