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凤凰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推动各民族群众持续深入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抓机制,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基础。一是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工作部署当中,作为专项活动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大创建”工作格局。二是重点研究制定了《凤凰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着力在创建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做文章、求实效。三是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抓法治,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政治基础。深入持久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编印民族法规小手册、小读本2万余册分发到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和学校,把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知识纳入每年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巡演,提高群众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民族团结教育集中宣传,精心布置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标语,浓厚创建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培训近500人次。
抓教育,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思想基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基础。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首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寺庙、进景区的“七进”活动,注重把创建工作与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精准脱贫、民族文化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抓发展,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基础。把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作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统筹资金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技能培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举办苗绣、果树嫁接、丹叁、桑蚕等管理种植技术培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千方百计促进各民族就业增收。截止一季度,凤凰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8亿元,同比增长3%,地方财政总收入4.8亿元,同比增长78.9%。 (文章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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