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笔者从凤凰县政法委了解到,2017年来,凤凰县人民法院按照“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公正司法、勤政廉洁”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全面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着力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1至5月份,受理各类案件1346件,审结700件,同比增长41%、23%,结案率52.01%,有效提升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集候访、立案、调解、信访、综合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建立了优先事项快速办理等机制,对涉农、民生以及困难群体等案件,给予优先快速办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大便利,增加百姓与当事人对法院的满意度与认可度。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及时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1至5 月份,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23.96万元,为39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36.21万元,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探索矛盾化解机制。深化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法官带案下访、“法律六进”等活动,设立信访接访室、调解室,涉法涉诉接访处理率达 100%,及时有效化解信访案件,消除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了反映诉求问题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应 。1至5月份,化解信访案件10件,接待来访群众70余人次,实现老案逐步化解、新访显著减少。
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设“涉旅速裁法庭”、 “巡回法庭”,开辟便捷司法绿色通道,构建“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四就(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速裁机制。1至5月份,共审理设涉旅诉讼案件13件。继续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在农历赶集日深入至全县各个乡镇巡回办案和定点接待,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共下乡镇圩场定点接待40场,巡回开庭28次,调解纠纷70余起,受到人民群众欢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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