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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作者:腊尔山镇 来源:腊尔山镇 关注: 时间:2017-11-29 20:12
  • 索引号:006686322/2017-00478
  • 所属机构:凤凰县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发文日期:2017-05-18
  • 签署日期:
发布时间:2017-05-18     稿件来源:
 
凤政办发〔2017〕10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发展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凤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凤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
 
为全面抓好精准脱贫工作,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产业先行的理念,加快推进发展生产脱贫工程,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致富,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政策
2017年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一)蔬菜。种植蔬菜达1亩以上的,给予补贴300元/亩(鱼腥草、生姜补贴700元/亩)。
(二)柑桔、橙柚。当年新扩、品改、低改达1亩以上的,新扩和品改按1000元/亩、低改按400元/亩扶持。
(三)猕猴桃、葡萄、八月瓜和瓜蒌等搭架类作物。当年新扩达1亩以上的,按2000元/亩扶持。
(四)桃、李、梨等特色小水果。当年新扩达1亩以上的,按800元/亩扶持(蓝莓、油桃补贴2000元/亩)。
(五)花卉苗木。当年新扩达1亩以上的,按2000元/亩扶持。
(六)油茶、油桐等木本油类林。当年新扩、低改达1亩以上的,新扩按1500元/亩、低改按400元/亩扶持。
(七)杜仲、黄柏、五倍子等木本药材。当年新扩达1亩以上的,按1000元/亩扶持。
(八)烟叶等经济作物。当年种植烟叶及其他经济作物达1亩以上的,按300元/亩扶持。
(九)牛、猪、羊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当年新增养殖:养牛按2000元/头扶持;养猪按800元/头扶持;养羊按300元/只扶持;养殖家禽30羽以上的,鸡按8元/羽、鸭按10元/羽扶持,鹅按15元/羽扶持(其它特色养殖原则上按照养鹅的标准进行扶持)。
(十)其他产业。发展玉米、黄豆等其它常规传统产业的,按300元/亩扶持(县农业局划定范围的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区域,按400元/亩扶持)。
二、验收、兑现程序
(一)扶持产业项目验收和直补到户资金兑现程序
1、项目验收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乡镇组织对产业项目进行验收(由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村公示(不少于7天)→以村汇总(村民代表、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镇扶贫专干、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乡镇主要领导审核→按《凤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资金兑换程序:产业脱贫(直补到户)资金由实施乡镇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具体报账资料含申请报告、产业发展总结、贫困户签名的产业直补到户花名册、到户花名册公示图片、主要产业图片、村主干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扶持产业物化补助验收和兑现程序
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需集中采购时,须坚持贫困户自愿原则,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贫困村由驻村工作组牵头成立采购小组(由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贫困户代表、驻村干部组成),根据贫困户产业项目实际需求登记造册进行采购,所需费用由驻村帮扶单位支付;非贫困村由乡镇牵头成立采购小组(由驻村干部、村委会、贫困户代表组成),根据贫困户产业项目实际需求登记造册进行采购,所需费用由乡镇支付。实物认领须经贫困户签字确认。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受委托人或实物出售人的指定账户,供应商需提供正规销售发票及供应物质清单。
具体报账资料含申请报告、产业发展总结、贫困户物化补助兑付花名册及名册公示图片、主要产业图片、供应商有效身份复印件及银行账号、销售发票和供应物质清单等。
三、职责和要求
(一)项目所在乡镇、驻村工作组、村委会应积极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应扶尽扶,确保扶持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和脱贫成效精准。
(二)项目资金由县下达到乡镇后,乡镇、驻村工作组和村委会要及时组织实施验收、兑换程序,经验收合格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完成报账程序。原则上贫困村由驻村工作组负责,村委会配合完成;非贫困村由乡镇负责,村委会配合完成,工作怠慢或不力的将进行问责。
(三)县扶贫办负责全县产业发展到户项目计划资金的下达,指导全县产业发展到户项目的实施、验收报账工作。
四、几点说明
(一)本政策重点扶持预脱贫对象,当年已享受重点产业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政策(享受重点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已安排2000元/人)。
(二)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在脱贫攻坚期内累计不超过2000元/人。
(三)本政策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凤凰县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发展生产脱贫工程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凤精准办〔2016〕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产业项目扶持政策明细表
      2、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直补到户花名册
      3、建档立卡贫困户物化补助兑付花名册
      4、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报账流程图


附件1:
     
产业项目扶持明细表
产业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亩、只、头、羽)
产业建设类别 扶持标准
(元/亩;元/只、头)
备注
蔬  菜 1亩以上 新扩 300  
鱼腥草、生姜 1亩以上 新扩 700  
柑桔、橙柚 1亩以上 新扩 1000  
1亩以上 品改 400  
猕猴桃 1亩以上 新扩 2000  
葡  萄 1亩以上 新扩 2000  
八月瓜 1亩以上 新扩 2000  
瓜  蒌 1亩以上 新扩 2000  
桃、李、梨 1亩以上 新扩 800  
花卉苗木 1亩以上 新扩 2000  
油茶、油桐 1亩以上 新扩 1500  
1亩以上 低改 400  
杜  仲 1亩以上 新扩 1000  
黄  柏 1亩以上 新扩 1000  
五倍子 1亩以上 新扩 1000  
玉  米 1亩以上 新扩 300  
黄  豆 1亩以上 新扩 300  
水  稻 1亩以上 新扩 300 备注1
烟  叶 1亩以上 新扩 300 备注2
1头以上 当年采购 2000  
1头以上 当年采购 800  
1头以上 当年采购 300  
30羽以上 当年采购 8  
30羽以上 当年采购 10  
30羽以上 当年采购 15  
 
备注:1、县农业局划定范围的示范区,按400元/亩扶持;
      2、原则要求烟菜连作;
   3、以户为单位实施产业扶持,种植类其它常规传统产业按300元/亩扶持,     其它特色种植参照等类执行;养殖类其它常规传统养殖原则上按照养鹅的扶持标准进行扶持,其它特色养殖参照等类执行。


附件2:                 
        
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直补到户花名册
户 主
姓 名
家庭住址 产业
名称
数量 扶持标准
(元/亩、只等)
扶持金额(元)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一卡通”帐号 备注
                   
                   
                   
                   
                   
                   
                   
                   
                   
                   
                   
                   
                   
 
附件3:           
           
建档立卡贫困户物化补助兑付花名册
户  主
姓  名
家庭住址 产业名称 数量 扶持标准(元) 扶持金额(元)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备注
                 
                 
                 
                 
                 
                 
                 
                 
                 
                 
                 
                 
                 
 
附件4:    
                           
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报账流程图
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 乡镇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验收,填制验收单 村公示(不少于7天) 以村汇总,准备报账资料 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报账资料,指导填制报账申请单 乡镇分管领导审批 乡镇长审批 乡镇财政所拨付资金。属于直补到户的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属于物化补助的直接将资金支付到受委托人或实物出售机构的指定账户
报账资料包括:
   1、产业直补到户报账资料:
   申请报告、产业发展总结、贫困户签名的产业直补到户花名册(包括农户姓名、住址、产业项目、数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和电话号码)、花名册公示图片、主要产业图片、村主干身份证复印件。
   2、产业物化补助报账资料:
   申请报告、产业发展总结、贫困户签名的物化补助兑付名册(包括农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须由领取人、经办人、监督人签字)、花名册公示图片、主要产业图片、村主干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发票和供应物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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