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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镇创建创业示范乡镇工作 实 施 方 案.

作者:隆海江 来源:沱江镇 关注: 时间:2017-08-08 16:32

沱江镇创建创业示范乡镇工作

   
 
为深入推进我镇全民创新创业工作,实施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创建创业示范乡镇,加快富民强镇步伐,造福11.1万人民。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湘西州创业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创业发[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沱江镇位于凤凰县      部,总面积     平方公里,辖36个村(社区),总人口     人,其中贫困人口    人;劳动力      人,其中贫困劳动力      人,现有合作社、企业     多家,示范大户       户。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以“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为目标,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原则,依托旅游、特色种养殖两大主导产业,鼓励个体工商户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激活创业热情,展现我镇创业成果,着力发展我镇各类创业实体,推进各种形式创业,营造浓厚社会创业氛围,实现我镇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6年底前,完成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建设。即至少建有10户农村合作社或民营企业,100家创业示范户、吸纳1000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1)10户农村合作社或民营企业以发展家畜家禽养殖、蔬菜、水果种植为主,主要分布在:土桥、大众、金坪、棉寨等镇中心周边村;(2)100家创业示范户主要以服务旅游、居民生活为主,其中服务旅游的重点是旅游产品土特产销售、住宿、旅游咨询等,主要分布在古城社区、沙湾社区、三王阁社区。服务本地居民生活的重点是发展建材、家用产品销售、餐饮等。主要分成在南华社区、城北社区、新田垅社区、红旗社区。
(二)实现“新增创业主体、增加就业岗位、助力精准脱贫”的总体目标及“五个体系”建设。(1)围绕我县旅游产业,结合我镇实际,在旅游、特色种养殖主导产业上,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依托资源优势开展创业,努力实现“新增创业主体、增加就业岗位、助力精准脱贫”的总体目标,推动全镇经济可持续发展。(2)利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乡镇创业创新工作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保障“五个体系”,采取激发内部活力,引进外商资源、引导劳务回流等方式,实现劳务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形成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服务措施完善,创业成功人数众多,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大幅度增加的创业就业新格局。
(三)用两年时间创建一条“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街”。树立强调示范模范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创业政策宣传。在国道、省道沿线设置宣传牌、镇政府设置宣传专栏,在各创业园(创业示范村、社区)等创业示范户设置项目示意图和发展规划图,大力宣传创业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利用网络、报刊及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LED显示屏等加强对创业示范户、创业示范企业等典型的宣传,发挥典型辐射与引领作用;三是加大创业项目推荐。与县就业服务局合作,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登记,择优充实《创业项目库》,积极推荐创业项目,发挥项目带动效应。
(二)突出优势产业引领,完善创新创业载体。依托我镇旅游产业优势,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完善创新创业载体。一是整合产业资源,建立创新创业基地。进一步整合旅游、特色种养优势产业资源,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发挥创新创业基地的核心幅射作用。二是抓“创新创业”一条街建设。依托沱江镇现有的古城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引导城乡失业人员、复退军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在古城社区南边街建立旅游小商品一条街、在红旗社区土桥路建立夜宵小吃一条街、在沙湾社区民俗园建立建材一条街。每个社区配备1名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宣传协调“创新创业”一条街工作的全面开展,形成城乡一体、信息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三是创新创业模式,壮大规模,实现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在长坪等村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采取“村支两委+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发展油茶、花卉苗木等产业,带动周边农户创业,培育创业主体
(三)突出政策扶持帮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狠抓各项创业政策的落地,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创业动力。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激发创业主体。围饶主导产业,力争支持创业贷款500万元以上,拉动社会投资3000万元以上,促进创业扶持资金投入100万元,其中用于创业奖补资金不低于60万;对创业示范企业、创业示范户吸纳或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分别达5人、1人以上,且稳岗达3个月以上(或年支付劳动报酬1万元以上)的按200元/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岗位补贴。二是落实创业政策,扶持创业主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奖补、场地安排等各项优惠政策。三是鼓励多形式创业,激活创业主体。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有创业能力的高校返乡的毕业生、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能人采用入股、控股等形式,引领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创业。
(四)突出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创业带动效应。发挥创业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一是评选创业示范主体,树立创业带动就业典型。每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业园区(村、社区)、创业企业(农村产业合作社)、创业示范户(家庭农场)评选活动。二是奖励创业示范主体,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对创业示范主体分别授予“创新创业示范村”1个、一次性奖补资金20000;“十佳创新创业示范企业(合作社)”,其中按照吸纳建档立卡户劳动力人数由多到少和福利待遇的多少再综合细评出1等奖1个、2等奖2个、3等奖3个、4等奖4个,分别一次性奖励40000元、30000元、20000元、10000元;“百佳创新创业示范户(家庭农场)”奖牌,              通过对创业示范主体进行奖励,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广泛动员阶段(2016年5月20日—6月10日)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示范创建方案、选评方案、奖励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并将已确定的规章制度上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方案进行审核并备案。二是广泛动员。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引导广大群众敢于创业、善于创业、诚信创业,在全镇掀起创业热潮。
    (二)调查摸底宣传政策阶段(2016年6月11日—7月20日)
一是摸清实底。根据湘人社发〔2015〕84号、州创业发〔20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沱江镇实际,对34个行政村、7个社区,摸底产业分布、特色产业、优势资源等信息,调查民营企业(农村合作社)、创业示范户年产值、主营业务、用工人数、存在的困难等信息,掌握建档立卡户就业情况及就业诉求。重点做好创业企业(合作社)、创业示范户情况摸底、创业企业(合作社)、创业示范户情况摸底汇总、创业企业(合作社)、创业示范户用工情况摸底、创业企业(合作社)、创业示范户用工情况摸底汇总、创业示范园区(村、社区)摸底等摸底表的数据录入。二是宣传政策。在深入各村调查摸底同时,一方面通过上门宣传、印发宣传单、村广播等方式,宣传创建政策、奖励措施等政策,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介宣传创建创新创业示范乡镇的重要性,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自主申报开展评选阶段(2016年7月30日—9月30日)
    一是自主申报。根据创建示范主体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在7月30日前,按照相关申报程序自主申报。二是开展评选。按评选办法开展创业示范园区(村、社区)、创业示范企业(合作社)、创业示范户评选活动,通过核实资料、组织评审等程序,确定示范主体名单,评审结果应在各村公布7天,并在各村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组织培训推荐典型阶段(2016年8月20日—10月30日)
一是组织培训。督促各村、社区分门别类统计好农村合作社、创业示范户等需培训的劳动力人数、培训意愿,由镇政府将相关情况上报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聘请专家,并根据培训人数、培训需求,有序开展各项培训。是推荐典型。根据评选结果宣传一批成功创业、带动示范效应明显的创业者和企业家先进典型、创业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
(五)扶持资金审核发放阶段(2016年11月10日—11月30日)
镇政府在各村公布扶持金申请对象及申请理由,派专人上门核实申请对象的佐证材料,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审确定后,在各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相应扶持金。
(六)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1月20日—30日)
一是检查验收。镇政府、县人社局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创建领导小组对照检查要求,查漏补缺,积极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检查验收通过。二是总结表彰。召开创建创业乡镇总结大会,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首批创业园区(示范村、社区)、示范创业企业(合作社)、示范户(家庭农场)。三是资料归档。对照《2016年湘西州创业乡镇(街道)创建评审办法》要求,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总结整理创建创业示范乡镇工作汇报材料,做好上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和就业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政府班子为成员的沱江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沱江镇政府农业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二是各村、社区也相应成立的创建工作机构,深入推动创建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调度,研究工作,形成合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泛筹措资金。计划筹措200万余元投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一是鼓励农户通过资金入股、土地流转等形式争取金融扶持投入资金1000万元;二是整合扶贫、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扶持资金500万元;三是争取州县创业奖补资金100万元;四是镇政府筹措配套资金50万元。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完善考核体系。把创业政策完善落实情况、创业培训质量、创业服务效果、创业的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的实际效果等作为衡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对沱江镇绩效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同时对创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定期督察,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村、社区、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促与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三是严格考评考核。考核评估主要依据新增创业人数台帐指标是否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新增个体经营者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是否真实。考核评估完成后,将对创建中创业环境优良、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五)严肃财经纪律。镇纪委对创建工作全程督导,对“吃拿卡要”、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工作敷衍塞责等行为严肃追责,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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