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2018年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探索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更好地服务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湘组发〔2014〕1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工作的通知》(州组发〔2014〕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8年农民大学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名额
1.招生对象:45岁以下,政治思想好,具有农村户口、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历的优秀在职农民。
2.招生名额:50名。
二、专业设置及教学方式
1.专业设置:共设置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法学(农村法律事务)及茶叶评审与营销5个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见《2018年凤凰县“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招生名额分配表》。
2.教学方式:主要采用电视教学、网络教学、集中面授、实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集中面授每学期举行2次,每次约一个星期,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上课。其余时间利用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系统提供的电视和网络教学资源及多媒体课件自主学习。根据课程设置,学院适时组织学员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三、学历学制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系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性质。学制二年半,学费全免,实行学分制,学员学籍5年内有效。学员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即可获得中央电大颁发的、全国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由乡镇专职副书记负责抓总,每个乡镇要确定一名副职协助做好本乡镇“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招生工作。
2.加强教育引导,完成招生任务。各乡镇要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及时组织力量与学员进行联系,根据学员意向填报专业,做好教育引导,开展报名登记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3.努力填补空白,确保行政村全覆盖。各乡镇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对贫困村和空白村招生倾斜力度,首先保证空白村的招生,确保2018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4.按规按时上报,提交完整资料。8月10日前,各乡镇要将学员信息汇总表及学员报名相关资料收齐报交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五、招生名额分配表
2018年凤凰县“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招生名额分配表
专业
名额
单位 |
农村行
政管理 |
农业经
济管理 |
畜牧
兽医 |
法学
|
茶叶评审与营销 |
合计 |
凤凰 |
15 |
15 |
5 |
10 |
5 |
50 |
招生联系人:凤凰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黄元萌:13762126868
中共凤凰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