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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田镇考点2017年第二轮公开选拔大学生村主干面试方案(定稿)

作者:茶田镇 来源:茶田镇 关注: 时间:2017-03-05 21:59

凤凰县2017年第二轮公开选拔大学生村主干

茶田镇考点面试方案

    为做好大学生村主干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共凤凰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凤凰县2017年第一批大学生村主干面试工作的通知》(凤组通〔2017〕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面试方案。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考录大学生村主干工作,在凤凰县委组织部领导和指导下,由茶田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茶田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凤凰县委组织部提供入围面试名单确定本镇面试人员。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10分钟。

   (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处理业务的能力。

  五、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乡镇邀请7名具有面试经验相关人员担任,主考官由茶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工作人员由茶田镇政府干部担任,工作人员不负责打分,只负责现场引导、计时、统分、等工作。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3月6日中午12:00。

  (二)面试地点: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七、面试实施

  (一)面试方法

  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每位考生有2道面试题目,读题答题时间共为10分钟,满分100分。全部考生使用同一个题本。

  (二)面试程序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分员、监督员、场外引领员、场内引领员。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6、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考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及监督员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题本送到主考室,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题本一份交给主考官,一份放在面试席供考生阅读。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收回。

  11、考生进入考场后,由主考官引导考生,待考生听清要求回答后由计时员开始计时,时间为10分钟,考生自行分配读题时间和作答时间,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2、前2个考生面试结束后,暂停面试。面试官参考前2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商议标杆.

  分,商定评分标准,并当场打出前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

  13、计时人员在面试时间结束前1分钟举牌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待下一考生面试答题完进入答题室领取面试成绩单。       

  14、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九、面试结果与录用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所分配岗位由茶田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不以考生意志为转移,如果考生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向前递补。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并上报组织部备案五年内禁止参加凤凰县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茶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茶田镇人民政府 0743—3750116

  中共茶田镇委员会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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