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信访维稳和安保等工作,并将值班值守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时报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注意防洪防汛、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特别要做好凤凰古城等景区景点和农村屋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减灾工作,尤其是各乡镇和南华山的森林防火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明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值守巡查防控人员职责,确保假日期间安全。要切实加强国省道等主干道路沿线、城乡结合部、重点城镇、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查非纠违巡查监管工作,确保违规建房、违法占地行为零发生。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应急办将对值守巡查防控情况进行不定时重点督查和抽查。同时,各涉旅部门要认真做好旅游接待工作,完善相关预案,确保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妥善安排。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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