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尊重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春节习俗,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放假调休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全县春节期间放假调休日期为1月25日至2月2日,共9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妥善安排春节期间放假调休日期。
为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一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值班工作,副职以上领导要带班值班,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安排报备制度,提前3天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3221815)报备值班表。二是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并先期妥善处置。三是加强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值班工作督查,对值班或带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因值班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四是切实抓好安生生产、古城消防、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农村防火工作。同时,各涉旅部门要认真做好旅游接待工作,完善相关预案,确保春节期间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