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政办函〔2016〕106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凰县雨雪冰冻等灾害性
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凤凰县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凤凰县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性天气给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广大游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凤凰县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县人民政府根据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最大限度地减轻广大群众和游客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受到的影响和损失。
2、县人民政府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信息认真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命令。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按照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积极采取防御措施,切实搞好防灾、抗灾、减灾和自救、互救工作。
4、县应急办对各级各部门防范应对灾害性天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全县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5、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值班值守常态化。同时,规范信息上报流程,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办、县委办及县直主管部门,由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向政府办主任报告,政府办主任根据情况分类别报告相关县级领导。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Ⅳ级预警
对县内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过程(2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等有影响的强风、强雨、降雪和结冰,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政府决定启动Ⅳ级预警。
2、Ⅲ级预警
对县内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过程(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等有较大影响的强风、强雨、降雪和结冰,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政府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3、Ⅱ级预警
对全县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过程(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等有重大影响的强风、强雨、降雪和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降雪和结冰并可能持续,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人民政府报请州政府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4、Ⅰ级预警
对全县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过程(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等有重大影响的强风、强雨、降雪和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等产生重大影响的降雪和结冰并可能持续),由县人民政府按程序报省州人民政府并由省政府决定启动Ⅰ级预警。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迅速制定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本辖区的防范应对工作方案,建立应急指挥体系,11月25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交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备案。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
(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升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影响和损失。
(三)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性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行分级管理。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灾害性天气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应急指挥处置工作。
四、成立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成立全县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海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田建新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峻、吴汉章、滕永忠,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黄武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田儒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县公安局局长张杰,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工委书记杨光仕,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段伟鹏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气象局、县旅文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交管所、县海事处、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环卫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广播电视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红十字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石油公司、石化公司及17个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应急办),田建新、吴汉章、龙志勇同志负责日常事务调度及综合协调工作。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内的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预案制定和指挥体系建立工作,并牵头组织该领域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组等10个工作领导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田建新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县气象局
主要职责:
1、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建立健全恶劣天气灾害应急协调工作机制。负责监测、分析、汇总灾害性天气应急信息,组织会商恶劣天气灾害发展趋势,制定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方案;
3、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各组工作按既定要求落实到位;
4、宣布启动和终止恶劣天气灾害预报预警;
5、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工作;
6、制定方案,起草各种材料,总结工作、提炼经验。
(二)应急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组
组 长:吴汉章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
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办
主要职责:
1、搞好应急值守工作;
2、收集整理、统计汇总灾情及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以供领导科学研判和决策提供依据;
3、适时将动态应急信息按程序上报州级有关部门;
4、做好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的宣传动员、防范措施、舆情引导等工作;
5、建立快速发布的信息绿色通道,通过县旅游交通广播频道、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恶劣天气灾害预警信息。
(三)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
1、城区物资供应保障
组 长:田建新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供应保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确保市场安全正常运转;
(2)负责加强价格监管,确保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全县物价稳定;
(3)负责做好粮食、蔬菜、油盐等物资储备、调拨工作,保证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期间的物资供应;
(4)除部门救灾专项资金外,应对灾害性天气应急工作的资金保障、应急救援费用由县财政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
2、救灾物资供应保障
组长:周峻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
(1)认真开展统灾核灾工作,并将结果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办;
(2)储备救灾生活物资,灾情发生后,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3)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等工作;
(4)组织调度卫生救援力量参与救灾工作;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御工作;
(5)筹集救灾物资和组织社会募捐,协助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必要时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工作;
(四)通讯供电保障组
组 长:滕永忠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工作职责:
1、及时抢修被毁电力设施,确保电力正常供应及电网安全运行;
2、负责输变电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查,做好灾害性天气期间电力线路防冻除冰和送电安全工作;
3、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及时抢修毁损通信设施,确保全县通信畅通。
(五)交通安全保障组
组长:滕永忠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县交管所、县海事处
工作职责:
1、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加强对车辆、水上船舶营运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配备防滑链、停止营运等手段,确保班线车、公交车及船舶安全运行;
2、加强道路巡查,在冰雪路段设置警示标语,对部分危险路段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临时性封闭并加强动态监管;
2、负责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的解释和疏散工作;
3、调度抗灾工作用车和抗灾设备设施,及时做好灾后毁损道路修复及融雪除冰等工作。
(六)城区“四保”工作组
组长:段伟鹏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县自来水公司、
县环卫局、燃气公司
工作职责:
1、负责自来水、燃气正常供应;
2、及时做好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检查与维修工作;
3、负责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扫雪除冰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和市容市貌整洁;
4、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做好防雪清雪防冰冻等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七)抢险救灾组
组长:张杰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
县执法局
主要职责:
1、组织驻地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消防战士、武警战士、干部队伍及社会热心人员,深入灾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期间的消防工作,特别是古城区域内用火用电安全指导。
(八)安全工作组
组长:田儒勇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体局、
县水利局、县旅文局、中石油、中石化公司
主要职责:
1、加强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做好防灾抗灾工作;加强对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及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确保低温雨雪天气期间公共安全;
2、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力度,严防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全县各级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校园安全工作,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做好校园的防雪、除雪、防冻、除冰及因灾受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停止教学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认真抓好全县灾害性天气期间,水库、山塘、小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灾抗灾相关物资储备工作;
5、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开放工作,督促、协助旅游景点游客疏散,协助受灾景点做好救灾工作;
6、确保障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抢险救援车辆用油。
(九)维稳安保组
组长:张杰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及各乡镇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全县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期间的社会秩序维护工作及信访接待工作;
2、各乡镇负责做好辖区内灾民的困难帮扶、信访人员的接访劝返等工作。
(十)乡镇工作组
组长:田建新
成员单位:17个乡镇
主要职责:
1、制定基层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
2、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应急抢险抗灾救灾工作;
3、加强农村用火、用电、安全乘车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奖励与责任
(一)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拒不履行本方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