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凰县坚持“优服务、提能效、建机制”原则,加快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卫生机构医疗水平,“健康凤凰”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医院改革成效初显。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大型设备检查费用下调10%”优惠政策,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6年同比2014年,两家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费用,相比降低2513.78万元。
医药改革稳步推进。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管,按照“上网采购率100%、集中支付率100%”标准,建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面实现县辖26所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和246个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2016年,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直接让利群众892.36万元。
医保改革惠及全民。组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实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管理,提升报销比例,扩大补助范围,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2016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05%,通过医保政策调整,补偿费用同比增加1059.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