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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力提升】凤凰:“三制”管理模式提升干部担当作为

作者:吴成贵 王浩铭) 来源:凤凰党建网 关注: 时间:2018-11-06 15:48
    近日,笔者从凤凰县委组织部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县全力实施“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创新推行“干部退回制,驻村干部召回制,村社“两委”班子、大学生村主干清退制”三项机制,进一步推动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倒逼干部提升担当作为,有效调动干部积极性,增强责任心,提振“精气神”,有效克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浮拖”等“为官不为”“在岗不为”现象。
     干部“三制”模式即严格推行干部退回制,出台《凤凰县退回制度实施办法》,对干部队伍中存在不服从组织管理和安排,上班不认真的;工作极不负责,工作出现较大问题的;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影响较为恶劣的;单位民主评议不合格的等4种情形进行重点整治,由其所在单位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书面申报;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退回建议,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以及分管县级领导或县“五人小组”提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凡被退回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进行为期1年的集中管理。退回干部集中脱产学习培训2个月,参加执勤服务4个月,安排到乡镇跟班学习6个月。集中管理一年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再分配单位,退回制申报每年开展1次。严格推行驻村干部召回制,针对驻村干部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等问题 ,经乡镇村评议考核不合格的驻村干部,一律召回。明确召回情形、规范召回程序、严肃责任追究。凡被召回的驻村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评定等次只能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被退回的驻村干部将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冲门组织集中学习,强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重新分配。严格推行村社“两委”班子、大学生村主干清退制,经乡镇考核工作不力的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撤换或免职;对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不负责、群众满意度低的大学生村主干,由乡镇党委进行培训和教育,培训和教育后,仍不能胜任的,经乡镇党委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予以清退,免去所任职务,取消其相应待遇。
    据该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干部“三制”管理模式,要素量化,标准清晰,程序严格,处置有力,警示作用强,涵盖广泛无死角,既顺应了新时代新形势下从严管理干部的新要求,又符合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干部的新期待,有效提高了整个干部队伍精干创业、高效干事,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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