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司法会计面试工作已于11月25日结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现予以公布,并将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0年12月3日。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对象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12月3日早上8:00前赶到凤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验证。请体检对象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起床后不喝水、不进食、不解小便。
四、体检对象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由凤凰县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凡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体检对象必须按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指挥,不得私自行动或擅自离队。
六、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体检对象不得自带体检表、不得向体检医生打听体检情况、不得领取体检结论。体检结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本人。
七、体检期间不准请假外出或会客,不准打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停止使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八、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九、体检对象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再作为考察对象。
十、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18974319675、17711709925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