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如何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这在我们新颁布的民法典上有了明确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8月19日,落潮井镇司法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生动、丰富的《民法典》学习培训活动。此次活动优先对全镇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及从事综治相关工作的村主干进行培训学习,重点对当前民生热点话题“扶不扶”、“校园贷”、“夫妻共同债务界定”、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等问题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进行全面解读。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落潮井镇紧紧围绕“综治平安建设”大局,充分结合司法行政普法工作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履职尽责、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落潮井镇营造平安、祥和、法治的新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活动最后,就下一步入户开展《民法典》宣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