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廖家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田欢,2024年2月6日到塘头村,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商铺,责令违规的商贩立即整改停止非法活动,教育指导合法经营门店,从厂家进货,产品质量过关,有保障。
通过此次教导活动,切实提高本辖区内村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