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按照全市爱卫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主要核心工程,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其他村干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担负牵头责任,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组对辖区治理工作承担包联责任,村支部、村居委会对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承“属地”整治责任。专门保洁人员实行全天保洁。全村党员、村干部分片建立“周清扫、月突击”的农村“五乱”治理长效机制。